梦洁股份7项议案被否决事件仍在持续发酵。
今日,深交所于对梦洁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就议案被否原因、股东为何投出弃权票、议案是否真实有效、公司“三会”机制能否正常运行等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6月3日前将说明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并对外披露。
5月27日,梦洁股份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由于弃权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等6项议案均未获得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此同时,由于反对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也未获通过。
为此,深交所要求梦洁股份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的主要股东情况,相关股东对议案投出弃权票的具体原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相关议案内容是否存在需补充、更正之处;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通过议案的后续安排及具体解决措施;公司是否存在股权之争,相关事项是否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是否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质询,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充分答复。
早些时候,梦洁股份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显示,董事陈洁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议案投弃权票,无法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持有保留意见。
深交所要求梦洁股份说明:是否存在年度董事会召开程序不符合规定、未按照要求通知其参加专业委员会等异议事项,核查说明公司“三会”机制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否会导致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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