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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拟定增募不超9.6亿去年亏5.3亿前年亏6.9亿

栏目:股票    时间:2023-08-04 08:08    来源: 中国网 编辑:子墨      阅读量:8232   

香雪制药今日收报5.41元,涨幅2.46%。

昨晚,香雪制药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98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梅州五华产业园建设项目、公司主要产品研发项目、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198383713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永辉和陈淑梅。截至预案出具日,王永辉、陈淑梅通过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59%的股份,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永辉和陈淑梅通过上述方式合计持有149409921股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的总比例为22.59%。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数量上限198383713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王永辉和陈淑梅的持股比例最低减少至17.38%。为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报送发行方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定单一认购对象认购股份数量(比例)的上限,或视情况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等措施,具体以公司披露的发行方案为准。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香雪制药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香雪制药实现营业收入21.87亿元,同比下滑2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亿元,同比增长22.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3亿元,同比增长24.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7亿元,同比下滑11.72%。此外,2021年香雪制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亿元。

香雪制药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一季度,香雪制药实现营业收入5.89亿元,同比下滑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3.69万元,同比增长108.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0.00万元,同比增长102.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97.75万元,同比增长4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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