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在证监会的指导下,深交所于4月28日率先举办了沪深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买方机构专题研讨会来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中证金融以及20多家证券公司,银行和资产管理买方机构的代表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并充分讨论了信用保护工具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中的支持作用以及买方机构的其他关切
证监会债券部表示,证监会系统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市场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指导精神,多措并举提高民营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一是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直达实体经济重要领域的科技创新债券等创新品种,二是适当放宽信用保护下的民营企业债券回购质押银行准入门槛,推动中证金融积极参与信用保护工具创造,用好政策工具,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三是通过优化投融资服务机制和评价机制,鼓励市场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业务投入后续,证监会将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从新产品,新业务,新机制,新市场建设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根据证监会的工作安排,交易所市场最近几年来陆续推出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业务,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提供支持,配合中国结算开展信用保护债券质押式回购试点,不断为民营企业融资赋能以深交所为例目前,已有20家机构注册为深圳信用保护合同核心交易商,12家机构注册为凭证创设机构,共计78笔合同交易和9个凭证项目,总名义本金43.4亿元,总保护债券规模340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债券约占200亿元,占比58.8%信用保护机构涵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银行等主流债券投资机构信用保护工具增强了市场参与者认购和投资民营企业债券的积极性
与会人员就信用保护工具的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高度认可信用保护工具对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积极作用,并从信用保护工具常态化发展措施,准入机制,政策衔接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沪深交易所将认真按照证监会的部署要求,继续创新工作措施,完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制度供给,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支持力度首先,提供信用保护凭证发行支持机制,提高凭证创建的便利性,二是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尽快推出组合式信用保护合同业务,提高信用保护工具的规范性和流动性,不断提升信用保护工具服务民营企业融资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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