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专元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度工作中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自2021年11月25日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出席了1次董事会,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度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
日前,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新一届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各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1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1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将安排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署:
李专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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