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2日 14点00 分召开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三层本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5 |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6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01 | 《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泛成化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改lt,公司章程gt,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会议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2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许夕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596 | 新安股份 | 2022/3/3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代表本单位出席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5 |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 |||
6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 |||
8.00 |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01 | 《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泛成化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关于修改lt,公司章程gt,部分条款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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