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调度令 严格管控两类污染源
12月16日,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2024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第4号调度令,确定12月17日0时至24时,对两类污染源采取减排措施。
根据最新会商研判情况,12月17日,我市湿度大,易于PM2.5转化生成,西风3至4级转南风1至2级,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预测我市将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
调度令明确了严格的污染管控措施。在工业源减排上,太钢综合减排氮氧化物30%。阳煤太化锅炉总产气量控制在800吨/小时以下,硝铵工序、苯加氢工序停产,己二酸工序按照20%限产,其余配套工序同步降低生产负荷。太钢东山矿停止1座石灰窑生产,其他B级以下燃煤石灰窑停产。清徐县美锦钢铁停止1台烧结机、1座竖炉和2座500立方米(或1座1080立方米)高炉,实施限产50%。除协同处置污泥企业外,B级以下掺烧煤矸石、粉煤灰的砖瓦窑停产。
在燃煤源污染控制上,严格落实“禁煤区”管控要求,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和“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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