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足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保,就可以将本人和孩子一起落户常州了。3月15日,常州官宣最新落户政策,根据常州市公安局出台的《关于在我市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的通知》,常州在全市范围对市外户口准入,全面施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指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镇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为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申请新制度落户需要满足两点要求:一是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为基本条件,满足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任意一项;二是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的条件。即:在全市范围(不含溧阳)连续居住时间满半年、已申领(签注)居住证的申请人,参加本市城镇社保并提供参保证明或提交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的,或者参加本市(包含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地区)城镇社保满半年并提供参保证明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其中,“合法稳定就业”以参加常州本市城镇社保并提供参保证明为依据予以认定;在已实现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地区(目前已实现与无锡互认)参缴社保的,视作在本市参保。
更为人性化的是,新政中新市民在申请落户时也可为“共同生活随迁人员”申请,即与申请人在全市范围的同一居住地址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相关人员居住信息以“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为依据予以核验确认。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常州已多次调整落户政策、取消商品房限购政策。今年,新晋“万亿之城”的常州,原本就是全国25个“万亿之城”中常住人口最少的,仅530万。常州这一波落户新政也为下一阶段发展积蓄人才、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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